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公告
发布日期:2023-09-13 浏览次数:1080 打印
我中心拟对“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”进行采购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
1.项目名称: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
2.项目地点:合肥市
3.项目单位: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
4.项目概况: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采购工作,提高采购效率,现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我中心采购代理机构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
1.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,提供承诺书: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申请及采购文件领取办法
1.申请时间:2023年09月13日-2023年09月20日17:00。
2.申请方式:网上申请
3.申请资料:
(1)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联系人身份证(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)、联系人的电话及电子邮箱;
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;
以上资料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,发送至邮箱zhangpp@hfiasc.com。
4.采购文件领取:申请日期截止后按联系邮箱发送采购文件。
5.联系人及电话:张老师 0551-62618228
四、服务需求
1.有从事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能力;
2.熟悉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,能够提供有关采购、招标的法律、法规咨询,对投标人的资格、资质、提交文件进行审核,对采购文件、采购程序和中标(成交)结果合法性、合规性负责;有能够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;可以提供项目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(含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),能为我中心采购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;协助处理采购过程、中标(成交)公示期质疑投诉、组织专家对质疑内容的复核并出具相应报告;
3.代理机构在受托的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相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;
4.代理机构应遵守采购人对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要求,执行采购人提出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,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;
5.代理机构应保持稳定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方进行工作对接,并能够及时响应、上门服务,及时完成各项工作,汇总装订移交相关采购资料等;
6.代理机构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,不得泄漏与其代理的采购招标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;
7.代理机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信息统计和档案整理工作;
8.合同履行期限: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,年度评价合格后,续签下一年度合同,总合同履行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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